“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的改革发展新征程中,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将以高度的答题意识,勇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使命。”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沧桑巨变,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历史新跨越
李昌海深有感触地说,新中国成立70年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70年,也是湖北省城乡面貌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的70年。70年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紧扣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谱写了一曲荆楚大地统筹城乡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篇章。
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新突破。李昌海介绍说,湖北省城乡规划工作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1984年,随着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的颁布,湖北省城市规划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先后完成了各大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与村镇3轮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创新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绿色、人文、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打造了一批以产业为支撑的宜居宜业特色小镇,广大乡村呈现出一幅“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美丽画卷。
居住条件向“住有宜居”转变。李昌海告诉记者,新中国诞生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湖北省和全国一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存在住房数量有限、质量不高、租不养房、分配不公等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湖北省进行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1979年,全省城市居民人均实有住宅居住面积仅为3.9平方米,而目前全省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经达到45平方米、城镇住宅成套率达86.8%。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力度。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4万套(户),改善了800万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住房保障覆盖城镇常住人口的比例达22.6%;改造农村危房94.6万户。
建筑业跻身全国先进行列。李昌海介绍说,新中国成立之初,湖北省建筑业完全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施工生产。改革开放后,湖北省把建筑业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使其率先进入市场。
1978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只有11.11亿元;到了2018年,建筑业总产值已突破1.5万亿元,是1978年的1000多倍。产业规模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三、中部第一。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全省10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达1368万平方米,并建成投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1个。全省有74项工程获鲁班奖、57项工程获詹天佑奖、266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目前,湖北省已形成拥有较高专业水平、门类齐全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涉及范围包括21个工程勘察设计子行业。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总体竞争力居全国前列,“湖北设计”正在大展风采。
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计划经济时期,由财政拨款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缓慢。为改变政府包办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的局面,湖北就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改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强劲,1978年,全省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只有6915万元,改革开放以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8年,全省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50座,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50公里、海绵城市263平方公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123条,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11个、城镇公厕3435座。
李昌海说,通过70年来的改革发展,湖北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上升。1978年,湖北城镇化率仅为18%左右,至2018年年末已达60.3%,城镇人口比例超过乡村人口,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湖北从农业大省步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
乡村环境持续改善。近年来,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为主战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乡镇污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建成垃圾中转站1987座、末端处理设施147座,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4.2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85%以上。新建、改扩建乡镇污水厂835座,已有806座进入通水调试或试运行,建成主支管网8831公里。开展湖北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首批97个村列入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培育名单。
不忘初心,精准对接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