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神韵,白山松水。70年风雨兼程,70年硕果累累。70年来,吉林省的经济全面发展,社会进步明显,民生改善取得巨大进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成绩斐然,一代代建设者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宏伟的建设篇章。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介绍说,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吉林省居民居住的房屋以砖瓦房为主,质量差、使用功能不全、人均住房面积小,广大人民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突出。截至2017年年末,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85年的4.6平方米增加至29平方米,增长近6倍。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居住品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强力推进 保障性住房让百姓更安居
从2006年开始,吉林省通过大规模实施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基本建立了具有吉林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城市发展和产业集聚提供了强有力的住房保障支持。
孙众志介绍说,吉林省通过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截至2018年年末,吉林省已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235.2万套,受益群众达212.1万户、616.3万人,47.5%的城镇户籍人口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吉林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截至2018年年末,吉林省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3.62万套,已分配入住32.03万户,分配率95.27%,累计为63.36万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现了应保尽保,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攻坚克难,下功夫啃下“硬骨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120.15万套,实际改造123.29万套,完成计划任务的102.6%;计划建成72.45万套,实际建成94.29万套,完成计划任务的130.14%,占全省已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的48.85%。
吉林省还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特定行业群体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高技术人才、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已累计实施保障1.7万户,有效解决了新市民等特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可以说,吉林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之广、建设量之大、受益群众之多,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一是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直接完成投资3400亿元,带动相关联产业完成投资7500余亿元。有效拉动了房地产业、建筑业、建材业和化工、运输等30多个相关联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了投资拉动作用,增加了地方财税收入,推动了全省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促进了城市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腾出了大规模建设用地,促进了城市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为地方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等提供了用地保障,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助推了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各地通过政策性金融贷款、有效利用民间资本和土地出让收益,滚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基本实现了县域内的棚改资金平衡,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完善了城市整体功能。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大幅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实施吉林省特色城镇化创造了条件。
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促进了社会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实现了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合力攻坚 农村危房改造见成效
孙众志告诉记者,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工作重中之重,是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要。吉林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力点,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截至2018年年末,吉林省共改造农村危房54.3万户,解决了约170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问题,让贫困农户感受到了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共享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