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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统计表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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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省(区、市)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开通运行情况,扎实推进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建设,决定对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委、办、局。

   二、请认真填报“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统计表”(表附后)。数据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有关说明:“城市名称” 指地级以上城市;“其中:管辖县(市)”指已开通地级城市管辖的已经开通的县(市),未开通城市不填写;“开通时间”指正式开通、运转正常的时间;“开通方式”分网络、电话两种,填报时在相应栏内打“√”;“隶属关系” 指服务热线中心隶属于哪个主管部门;“机构设置” 指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及级别、挂靠单位、临时单位等;“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指服务热线中心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人数”中的“总数”指服务热线中心的总人数,“其中:一线人员”指服务热线中心的接线人员、数据处理人员;“资金来源及数额”指服务热线建设投资(拨款)单位及数额;“呼叫情况”中的“总数”指服务热线2006年的呼叫总次数,“咨询、投诉、报修、建议”指按不同呼叫情况进行的分类,该四项呼叫次数之和应等于呼叫总数,“办结率”指按有关规定已办理完毕的呼叫数与呼叫总数的百分比。

   四、报送时间:要求2007年1月20日前,将统计表及电子版报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34038,传真:010—58934303,电子邮箱:wangmin@mail.cin.gov.cn。

   附: 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