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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总结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2-2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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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在广州市召开2009年度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总结会。17名规划督察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形势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王早生同志做了题为《提高督察效能,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的总结讲话,传达了部领导关于规划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2009年部里完善规划督察机制的一系列工作,包括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建稽[2009]86号),出台《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公用经费管理规定》以及在28个城市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规划督察工作情况。

  王早生同志指出,2009年,在部领导的关心下,在全体督察员的努力下,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督察员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年共向派驻城市发出督察意见书5份,督察建议书39份,约见地方政府领导60余次,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苗头百余起,纠正了一些城市拟违规侵占公共绿地和风景区、拆除历史文化建筑搞商业开发的倾向性问题,强化了地方领导严格实施规划的意识,增强了规划管理部门的执行力,避免了一些因规划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了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

  王早生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部党组决策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本质是通过强化规划实施的层级监督、实时监督,建立快速反馈、及时处置、防患未然的监督机制,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能有效弥补以往监督管理机制的不足,避免规划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2010年要以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能为目标,以增强事前事中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为主线,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制止问题等各个环节取得实效。他就如何提高督察效能谈了六点意见。

  一是要善于发现问题。要加大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府投资项目选址情况的关注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规划审批情况的督察力度,监督城乡规划强制性指标的落实情况。

  二是要敢于指出问题。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开发建设,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批准进行建设,侵害公众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原则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警示,做到将矛盾和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以免既成事实造成损失。

  三是要准确研判问题。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后,要做好周密调查,收集确凿证据,掌握客观事实,注重集体研判,做到言之有据,以理服人。

  四是要按程序反映问题。督察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发现问题以后,要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按程序向部稽查办反映。

  五是要紧紧跟踪问题。发出督察文书后,督察员要加强与市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沟通,直到督察建议和意见得到采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六是要廉洁自律。督察员要警钟长鸣,自觉按照中央反腐倡廉工作和督察员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