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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访谈】描绘大美青海的绚丽画卷
发布时间:2020-12-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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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海省解放70年周年。70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工用辛勤的汗水和智慧,在全省大地上描绘出了绚丽多彩的画卷,创造了青海城乡建设历史上最辉煌的成就。日前,本报记者赶赴西宁,专访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

  王发昌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青海省建设事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城镇建设速度极度缓慢,城镇主要市县所在地规模较小、职能单一,空间分布大部分集中在青海东部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很低,省会西宁市市区人口不足5万人,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没有一辆公共汽车,没有一条自来水管,没有沥青路面,没有像样的桥梁,市容破旧不堪,市面萧条冷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各族人民经过辛勤耕耘,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青海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服务大局能力有效提升

  近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动跟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向西开放战略,攻坚克难,行业自身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服务大局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实施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房价收入保持在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据统计,仅2012年至2018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70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6左右,全行业年吸纳就业人员31万多人,占全省就业人员比重18%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城市公用企业累计缴纳税收388.7亿元,年均完成税收占全省比重达19%,累计完成全行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左右,占全省地方财税收入的31.67%,有效地发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在带动产业、扶持企业、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方面的作用。

城市承载功能不断优化

  王发昌介绍说,青海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管理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

  建国初期,面对各城镇基础设施基本空白的状况,青海省积极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成立了西宁市自来水公司,启动铺设排水管网,组织环卫专业队伍统一清运城市垃圾,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收效甚微。

  改革开放后,青海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迅速增加,1979年至2012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94.1亿元,是1950年至1978年累计完成投资额的135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增长了约1/5。全省拥有城市县城公共供水厂54座、污水处理厂5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49座。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处理率达到76.0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79%,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2.5%,燃气普及率达到80.43%。一批城镇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运营,解决了一些严重制约城镇发展的“瓶颈”问题,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力地提升了城镇形象。

民生工程持续发力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大力实施幸福民生战略,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和农牧民危房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进入收尾阶段,城乡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得到持续改善。目前,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从建国初期的6.07平方米提高到36.5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70.62万套,全省近170多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目前,青海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提高到35.7平方米,共组织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38万户,155万农牧民搬入新居。同时,还实施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78万平方米,建成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130万平方米,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28%。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500个,占全省总数的36%,并在16个县、125个行政村开展了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贵德县、门源回族自治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快,123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投入5.22亿元完成65个传统村落保护,乌兰县茶卡镇等6个镇被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

人居环境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