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02:45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为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更加深入理解和更准确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统一绿色建筑评价尺度,推进各地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开展,根据《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1年7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办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部分成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充分理解和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技术细则;

  2.分析绿色建筑案例;

  3.明确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4.项目申报和评审要点分析。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成员中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深圳、厦门等12个省市范围内的专家(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21日(7月19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010-58329999)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含教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1.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王荣

  电  话:010-68720069-801  15810005058

  传  真:010-68722119

  E-mail:gbrc_hr@163.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高雪峰

  电  话:010-58933282

  六、其它事项

  1、培训会由我司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具体承办。

  2、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

  3、请专家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统一组织专家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1年7月15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4、考试合格者,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专家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