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4个方面明确了11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为指导各地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使得农民工成为了建筑工人的主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有5437万人,占全国农民工的近五分之一。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单纯依靠“低技术、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模式推动建筑业发展已难以满足需要,而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也在倒逼建筑业加快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转变。目前,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工作临时性强、流动性大、作业时间长、环境恶劣、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文化程度低、技能培训不足、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不到位等诸多现实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人力资本是行业发展的基石,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是实现我国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环节,将传统意义的建筑业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筑工匠,有利于优化建筑业劳动力结构、加快行业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助力我国从建筑业大国向建筑业强国转变。同时,妥善解决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均等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亟须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指明发展方向,谋划发展路径,助力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建筑行业工人的实际技能水平情况,《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共提出了4个方面11项主要任务。
一是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第一,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劳务企业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第二,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的建筑工人成立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主要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建筑工人服务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第三,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合作建立培育基地,创新培育基地服务模式,为专业作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为建筑工人谋划职业发展路径。第四,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二是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第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制定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强化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装配式建筑、机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探索和应用,通过技术升级提升建筑工人技能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第二,要求各地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建立完善建筑职业(工种)人工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建筑业企业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第三,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建筑工人培育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建筑工人培育平台,共同出资培训建筑工人,归集项目培训经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