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置专门的稽查执法机构,机构名称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总队长高配副厅级,增加行政编制25名。
执法监察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规则和相关制度;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能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负责跨区域的大案、要案以及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