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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近期稽查执法工作动态(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1-02-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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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期)

  一、2010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一)圆满完成2010年部转稽查件办理工作

  2010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稽查件受理、查处、回复工作。对于转办的稽查件,大部分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全年共收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转办的稽查件7起,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全部案件按期办结。经调查核实,3起案件举报不实;3起案件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对于涉及其他委办局职责的,已依法移送相关委办局查处。1起案件涉及民事纠纷,经协调双方已达成解决方案。

  2011年,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梳理稽查件办理流程,完善大案要案会商会审等制度,建立稽查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促力度,进一步提高稽查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得到首届行政执法联席会充分肯定

  2011年1月6日,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首届联席会在市政府召开,市政府法制办等21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立云同志主持,刘敬民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敬民副市长对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巩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服务理念、转变执法形象,推进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队伍,努力做到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相结合,大力改善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执法效果。

  (三)2010年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2009年9月正式启用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执法平台监督。一年来,执法平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大部分单位已将执法平台的使用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录入信息总量有了很大突破,但部分单位及人员未使用执法平台、部分单位未全面使用平台以及执法信息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也仍然存在,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下一步工作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一是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执法平台使用工作机制,对所填报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汇总执法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二是搞好执法平台数据的应用,充分发挥执法平台数据的共享功能;三要完善移动执法设备配备工作,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录入,提高执法效率;四要广泛听取一线执法人员对平台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互动和服务指导。

  (四)全面启动楼市限购政策执法整治

  北京市针对近期房地产销售市场价量齐升,价格上涨压力大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大对投机炒作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楼市调控政策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执法大队、房屋市场处、城研中心会同区县执法部门全面启动了商品房限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10个限购政策执行不力的项目进行了查处。

  从检查情况看,发现少数企业在落实限购政策上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一人认购多套房屋;二是在执行限购政策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信息不准确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项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同时第一时间启动行政处理措施,对问题严重的9个项目实施行政处分记分和网上签约限制。

  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集中约谈问题项目,并全面复查企业整改情况;二是对于新取证项目加强主动服务和行政指导,明确企业执行限购政策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对项目库存量大、体量大、房价涨幅高的项目再次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四是配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督促企业落实前期物业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海淀区房管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揭牌成立

  2011年1月26日,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该区域房屋管理网格精细化管理水平进入新阶段。去年以来,海淀区住建委及房管局领导积极转变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在不增人不增编的情况下,依托行政执法科和7个房管所,成立了专职执法机构,设立7个分队,共有执法人员50名。新成立的房管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三大任务:一是负责辖区内房屋市场管理、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拆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政策性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售)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二是负责房屋管理权限范围内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三是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网格化、无死角综合执法工作。

  二、安徽省建设稽查局高度重视建设稽查执法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全国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后,安徽省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建设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和陈大卫副部长、王早生主任的讲话。近日,又一次召开学习会,听取每位同志学习体会。局领导强调,要按照全国建设稽查工作会议的部署,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订全省2011年重点稽查工作方案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督察方案;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等专项稽查;三是尽快修改完善省派规划督察员派驻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程,力争3月底举行派驻仪式;四是各地要认真学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好2011年建设稽查工作。

  (二)倪发科副省长强调做好规划督察工作

  2011年2月11日,安徽倪发科副省长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时指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以规划为龙头,以城乡统筹为重点,加强对城镇化的引导、指导和督察。《安徽省实施派驻城乡规划员制度》要在重点城市先行一步,抓好实施。

  (三)集中查处建筑节能违法违规案件

  近日,省建设稽查局组织力量,对在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实地调查,约谈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调取了相关证据资料,对负有责任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目前,已对4个市违法违规工程项目的11个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对其他违法项目责任主体的查处,正在按计划组织开展。

  三、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工作要点》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工作要点》(冀建法[2011]57号)。《要点》明确今年建设监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二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要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果;四要多措并举,推进全省稽查执法工作;五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风廉政、作风和行风建设。

  四、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建设监察队伍更名

  根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10]94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11]19号),原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和成都市建设监察大队分别更名为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和成都市建设监察支队,均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