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建设稽查局印发了《安徽省建设稽查局2010年主要工作计划》(稽查[2010]3号)。《工作计划》要求,2010年安徽省建设稽查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规划督察力度,全力做好规划督察:一是做好规划督察制度建设,完善省厅的规划督察相关制度,起草规划督察方面的政府规章,向省政府报送立法计划。二是开展省辖市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管理的全面或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提升规划管理行为,树立规划督察权威。
二、有重点的开展专项稽查:一是结合省厅的重点工作安排,对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制性标准贯彻情况、建筑节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等专项稽查。二是配合有关处室开展好重点工作稽查和专项治理。
三、进一步加大专案稽查和执法力度:主要是在对部批转案件或者其他重大违法案件,针对领导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行使稽查执法权,查处一批重大违法行为,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秩序。
四、加强对行业稽查执法的指导和监督:一是完成两年一次的全省稽查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评议考核,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开展全省稽查执法业务培训,组织观摩学习交流,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稽查执法统计,加强稽查执法分析和指导。
五、创新方式,做好规划督察员和稽查专家工作:一是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督察员选任等方面创新方式,更新规划督察员。二是完善稽查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为建设稽查工作做好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继续加强稽查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稽查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修订稽查工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订其他制度。二是开展《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出台规范建设稽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建设稽查工作的影响,提升稽查工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