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四川碧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决定对四川碧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行政许可。
特此通报。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申报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碧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