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经研究,定于2006年12月20日至22日在广西桂林召开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总结交流2006年度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部署2007年度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明年综合整治全面总结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风景名胜区条例》宣贯工作阶段总结,研究部署风景名胜区工作。
二、会议议程
1、仇保兴副部长讲话;
2、省际互查工作情况汇报;
3、《风景名胜区条例》宣贯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经验交流;
4、部署2007年工作。
三、出席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厅长、主管风景名胜业务处的负责同志各1名,各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分管领导和主管业务处的负责同志各1名,典型交流单位代表和完成互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各1名。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1日-22日,会期1天。12月20日报到。
会议地点: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桂林市杉湖北路1号)。
电话总机:0773-2822881
五、有关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负责通知本地区完成互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名单见附件1)。
2、请出席会议人员填写“会议代表回执”(附件2),并于12月15日前传真至桂林市园林局办公室。如需提前预定返程机票或火车票,请在回执中注明。
3、会期一天,另安排一天考察,代表自愿参加。
4、报到当天在桂林市机场、桂林市火车站全天接站。
5、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部城建司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处
电话:010—58934062,传真:010—58933014
联系人:左小平 13601128450
桂林市园林局办公室
电话:0773-2892022, 传真:0773-2894815
联系人:蒙秋玲 0773-3982873
夏志强 0773-3982872
附件:1、完成互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2、出席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议代表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