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风海韵,白云蓝天。海南省位于祖国最南端,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美丽的五指山、清澈的万泉河和蜿蜒1944公里的海岸线把海南装点得美丽妖娆。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1988年4月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琼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过去落后的边陲海岛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重要窗口,从基础设施极为薄弱的落后地区发展为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海岛。
“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对标定位,不辱使命,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海南。”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巨燃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当“房地产加工厂”
霍巨燃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坚决,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决不当“房地产加工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从服务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大局出发,通过实施“两个暂停”、全域限购、加强引导管控、完善住房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市场整治和风险防范,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目前海南省房地产“一业独大”局面有所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房地产调控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房地产秩序总体良好,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海南加快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把与房地产关联度最大的土地增值税、契税两个税种收入大部分集中于省级,如省和三亚的分享比例由原来的35:65调整为65:35,把其他产业产生税收的大部分留给市县,倒逼市县产业转型升级。
彻底扭转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政绩导向,海南从2018年起,取消除海口、三亚、洋浦、儋州、文昌、琼海、澄迈之外的12个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加大市县经济发展质量、发展后劲、创新发展以及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力度,督促市县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力度,降低对房地产的依赖。
经过努力,海南省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房地产调控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稳中有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2015年增长19.0%,下降至今年1月~9月的下降28.1%;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017年的2292.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0%,下降至今年1月~9月的584.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6%。岛外购房比重明显下降,销售对象由岛外居民为主转变为岛内居民为主,逐步回归居住属性。
“我们将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霍巨燃表示。
构建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霍巨燃告诉记者,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全省初步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2008年以来,中央下达海南省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50.05万套,累计开工55.50万套,建成51.33万套,分配入住49.04万套。通过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满足了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覆盖约38%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2008年以来,海南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及《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形成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
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引进社会资本、运用政策性银行贷款、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方式解决棚改融资难问题,如2019年拟发行37亿元棚改专项债,目前已发行8亿元。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稳妥实施棚改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进棚户区改造。
完善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长期以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市县制定和完善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度,全力督促推进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的情况,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阳光运行。
加强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审批和开工建设过程中,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市县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2008~2018年,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109.9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31.52亿元,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