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重庆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2002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及项目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核,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山东省青岛市等3个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菖蒲河改造──皇城保护”等34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授予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中国人居环境特别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再接再厉,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地在城镇建设及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镇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