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经与建设部协商,现将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
6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0
6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00
6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100
60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50
9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50
90
房地产经纪实务
150
9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150
90